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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外侨办)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区民宗局(外侨办)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区民宗局(外侨办)本级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完成预算的38.3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预算的38%,比预算减少2.1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车辆使用和维修费用。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万元,完成预算的38%,比预算减少2.1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车辆使用和维修费用。其中:租车费0.19万元;燃料费0.61万元;维修费0.1万元;过桥过路费0.02万元;保险费0.36万元;停车费0.05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8万元,完成预算的39%,比预算减少1.2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减少公务接待活动。
2015年民宗局(外侨办)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78万元。用于接待辖区民族、宗教、侨界活动0.78万元。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1.49万元,降低41.38%,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减少1.6万元,降低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7万元,降低26.11%;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0.58万元,增长290%。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车辆使用降低燃油费用和维修费用,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公务接待经费发生较少,2015年加大对民宗侨界人士培养,壮大爱国爱教力量,接待费用略有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