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的要求,我单位已于2016年10月28日,按上级政府的相关要求,公开了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现对我单位已公开的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中公务接待进行补充如下:
2015年区民宗局(外侨办)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78万元。主要用我局开展民族、宗教、侨务等公务接待及业务活动(工作餐)6批次140人次(其中:工作人员15人次)。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